著作權、授權與下架申請
1115 張照片,皆依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或公有領域狀態轉載並標明作者——以及針對其中任一張提出異議的申請流程。
站內照片如何授權與標示
本站不刊出任何自製照片,也未向圖庫代理商取得任何授權。每張演員照片,都是自 Wikimedia Commons 轉載的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或公有領域圖片,我們對每一張都留存圖片本身、作者、授權方式,以及有記錄時的原始頁面。圖片下方的標示文字即由這份紀錄產生,因此沒有標示紀錄的圖片不會刊出。
若某人物沒有可用的授權照片,頁面會顯示手繪字母組合圖案,並明確標示其性質。本站絕不以他人的照片替代,也絕不留下未標示的空白。
| 授權方式 | 照片數 |
|---|---|
| CC BY-SA 2.0 | 267 |
| CC BY-SA 3.0 | 212 |
| CC BY 2.0 | 168 |
| CC BY-SA 2.5 | 162 |
| CC BY-SA 4.0 | 125 |
| CC BY 3.0 | 112 |
| CC BY 4.0 | 26 |
| Public domain | 23 |
| CC0 | 11 |
| Attribution | 3 |
| CC BY 2.5 | 3 |
| CC BY-SA 2.5 it | 2 |
| CC BY 3.0 de | 1 |
若標示有誤,請申請修正
若您是這些照片其中之一的拍攝者,而標示上的作者、授權方式有誤,或漏掉您應有的連結,請來信 thecamexpert2@proton.me。標示會被修正並重新刊出,無需任何法律程序。
提出著作權申訴
依 17 U.S.C. §512(c)(3) 提出的通知,須包含六項要件才生效。請寄至 thecamexpert2@proton.me 並附上全部六項——缺漏任一項的通知,不會使處理期限開始起算。
六項必要內容
- 著作權人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實體或電子簽名。
- 指明您主張遭到侵權的著作。
- 指明您主張構成侵權的素材,須詳盡至足以讓我們定位——包括頁面網址與圖片檔名。
- 您的聯絡資訊: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與電子郵件地址。
- 聲明您善意相信該使用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
- 在偽證罪責之下聲明,通知中的資訊屬實,且您是著作權人本人或經其授權代理。
若您的素材遭誤下架
依 17 U.S.C. §512(g)(3) 提出的反通知,須包含四項要件:
四項必要內容
- 您的實體或電子簽名。
- 指明遭移除的素材,以及移除前該素材所在的網址。
- 在偽證罪責之下聲明,您善意相信該素材是因錯誤或誤認而遭移除。
- 您的姓名、通訊地址與電話號碼,一份聲明表示您同意該地址所屬聯邦地區法院的管轄——若您位於美國境外,則同意可尋得服務提供者所在地之任一地區法院管轄——並聲明您將接受原通知提出人或其代理人送達的訴訟文書。
有效的反通知會轉交給提出原始通知的一方。除非該方先行通知我們其已提起訴訟、尋求法院命令,否則素材可在其後不少於 10 個、不多於 14 個工作天內恢復刊出。
並非著作權問題?
若您希望移除某張照片或某筆紀錄,是因為您是照片中的當事人而非攝影者,這裡有一條更快、完全無需法律要件的申請管道——請見倫理與同意權政策。若問題出在事實有誤而非權利受侵害,請使用更正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