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提名,以及名人堂資格。
如何計分
由程式依每位演員紀錄中的獎項陣列計算得出。名人堂入選是單一指標中權重最高者,其次是年度最佳演員頭銜,再來是分項獎,然後是其他競賽類獎項,提名的權重最低,約為前者的四分之一。終身成就榮譽計為普通得獎,而非年度最佳演員頭銜,因為名人堂入選本身已涵蓋整體生涯的肯定;重複計算兩者,曾在本站舊版全時期排行榜中造成明顯失真。
獎項是這個產業唯一經得起獨立查核的品質訊號。獎項由同業與媒體投票產生,其檔案公開可查,也是讀者不必只憑本站一面之詞、就能自行核實的唯一輸入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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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圈是日本成人影像最大的境外消費市場之一,但關於這些作品裡的人在什麼法律條件下工作,中文世界幾乎沒有一份說得準確的說明。2022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一部專門規範「出演契約」的法律:《性をめぐる個人の尊厳が重んぜられる社会の形成に資するために性行為映像制作物への出演に係る被害の防止を図り及び出演者の救済に資するための出演契約等に関する特則等に関する法律》,正式簡稱「AV出演被害防止・救済法」,日本媒體與業界一律稱之為「AV新法」。它不是一部審查法,不管內容能不能拍;它管的是契約怎麼簽、多久之後才能拍、拍完多久才能發、以及出演者事後能不能反悔。
日本《AV出演被害防止・救済法》(通稱「AV新法」,令和4年法律第78號)2022年6月22日公布、6月23日施行。核心是三個法定期間:交付契約書與說明書面之後滿1個月才能開拍(第7條第1項)、所有拍攝結束後滿4個月才能公開(第9條)、作品公開後1年內出演者可無條件解除契約(第13條第1項)。違反解除權相關禁止規定者,最重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法人最高1億日圓(第20條、第22條)。本頁不是法律意見。
AV新法是*議員立法*,不是內閣提出的法案。2022年5月27日眾議院全院一致通過,6月15日參議院通過而成立,6月22日公布為令和4年法律第78號,6月23日施行(罰則章依附則另有較晚的施行日,此點僅見於官方摘要,本站未核對到條文原文)。全文分五章:總則、出演契約的特則、電信役務提供者的特例、支援體制、罰則。它完全不碰內容審查——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仍然由刑法第175條的猥褻物散布罪(猥褻物頒布等罪)與業界自主審查處理,AV新法一個字都沒有更動。它處理的是另一件事:一份出演契約在什麼條件下才算數。
第2條先把規制對象定義出來。「性行為映像制作物」指以性行為或類似行為的身體姿態為攝影內容、編成為一個以引起性慾為主要目的之作品的電磁紀錄;「出演者」指出演或欲出演該作品之人;「制作公表者」指為製作與公表而締結出演契約之人。這個定義有兩個中文讀者常忽略的效果。第一,它不以性別或年齡設限——男優、女優、成年後的任何年齡層一律適用。第二,它以「締結出演契約」為連結點,所以規範的核心對象是發案的一方(片商、製作公司),而不是發行平台本身。
第4條到第9條是義務群。第4條要求出演契約逐一作品締結、並以書面或電磁紀錄為之,否則無效,且法定記載事項包括拍攝的具體日期與場所、具體的性行為態樣、其他出演者、公表的方法與期間、報酬金額與支付時期等(此細目取自內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的官方摘要,本站未逐項核對條文原文)。第5條課予說明義務並要求交付說明書面,第6條要求契約成立後迅速交付契約書。第7條第1項的原文是:「出演者の性行為映像制作物への出演に係る撮影は、当該出演者が出演契約書等の交付若しくは提供を受けた日又は説明書面等の交付若しくは提供を受けた日のいずれか遅い日から一月を経過した後でなければ、行ってはならない。」——起算點是契約書與說明書面兩者中*較晚交付的那一天。第8條要求在公表前給予出演者確認自己影像的機會。第9條的原文是:「性行為映像制作物の公表は、当該性行為映像制作物に係る全ての撮影が終了した日から四月を経過した後でなければ、行ってはならない。」——起算點是全部*拍攝結束之日,不是個別場次。
第10條到第15條是救濟群,也是這部法真正的重點。第11條規定制作公表者違反說明義務或交付義務時,出演者得撤銷其締約意思表示。第12條規定制作公表者違反第7條、第8條、第9條時,出演者得不經催告立即解除契約,且制作公表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第13條第1項是「任意解除権」:出演者得任意地、以書面或電磁紀錄,撤回出演契約之要約或解除該契約——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對方同意,也不需要證明自己受到任何不當對待。第13條同時規定制作公表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限制此權利的特約無效,並禁止就解除權為不實告知或以脅迫使人困惑。第15條第1項則賦予差止請求權:未依出演契約而製作公表,或契約經撤銷、解除後,出演者得對正在或可能進行製作公表之人請求停止或預防。
第20條到第22條是罰則。違反第13條第5項、第6項(就解除權為不實告知或脅迫)者,處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得併科;條文原文寫的是「懲役」,但2022年刑法修正自2025年6月1日起將懲役與禁錮統合為拘禁刑,因此現行讀法為拘禁刑。違反第5條第1項或第6條(未交付說明書面或契約書)者,處6個月以下拘禁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得併科。第22條是兩罰規定:法人的代表人或從業人員為前述違反行為時,法人就第20條之違反最高科1億日圓罰金。相對於整部法的規範密度,罰則其實相當節制——真正有威力的不是刑罰,而是第13條那個不需要理由的解除權。
| 名詞 | 定義 | 差異何在 |
|---|---|---|
| 性行為映像制作物(せいこういえいぞうせいさくぶつ) | 第2條定義的規制對象:以性行為或類似行為的身體姿態為攝影內容、編成為一個以引起性慾為主要目的之作品的電磁紀錄。 | 不等於「成人影片」。不含性行為攝影的寫真、脫衣但無性行為的作品,不在本法規制範圍內;反之,個人製作而具備上述要件者,仍可能落入。 |
| 制作公表者(せいさくこうひょうしゃ) | 為製作及公表而與出演者締結出演契約之人。義務的承擔者。 | 不等於「片商」也不等於「平台」。單純的發行通路若未締結出演契約,就不是本法上的義務主體;反之,個人製作者締約後即為制作公表者。 |
| 出演契約(しゅつえんけいやく) | 出演者同意出演於特定作品並同意其公表的契約。第4條要求逐一作品締結,且須以書面或電磁紀錄為之。 | 不等於經紀約。經紀約是與事務所的長期關係;出演契約是一部作品一份,且不能以「概括同意未來作品」的方式預先簽掉(第10條)。 |
| 任意解除権(にんいかいじょけん) | 第13條第1項賦予出演者不附理由、不問性別年齡的解除權。以書面或電磁紀錄為之,通知發出時生效,對方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 不同於民法上須有法定或約定事由的解除。也不同於第12條——第12條是對方違法時的解除,第13條是對方完全守法時也能行使。 |
| 差止請求(さしとめせいきゅう) | 第15條第1項的停止/預防請求權。契約不存在或已撤銷、解除時,出演者得請求停止製作公表,並得請求採取必要措施。 | 不等於「全網刪除」。它針對的是製作公表者及可能為製作公表之人,對散布於境外未授權網站的重製檔案,實效有限。 |
| 公表(こうひょう) | 本法上的「公開」概念,第9條的4個月起算終點。包含流通、公眾送信、上映等使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接觸的行為。 | 不等於「發売日」的行銷慣例。4個月是法定下限,片商可以更晚,但不能更早;因此日本作品從殺青到上架的間隔在2022年後結構性拉長。 |
國際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Now於2016年發表關於日本成人影像產業強迫出演問題的報告,同年一起星探公司經營者遭日本警方以違反勞動者派遣法逮捕的案件,把議題推上全國新聞。推動者包括NPO法人ぱっぷす(PAPS)、Colabo、BONDプロジェクト、若草プロジェクト等民間團體。產業一側則在2017年成立自律組織「AV人権倫理機構」,並自2018年2月起營運「取り下げ申請システム」——出演者可申請停止自己作品的販售。依日文維基百科整理的數字,至本法通過時累計申請737件、其中557件獲准下架;本站未取得該機構的原始統計,此數字為二手引述。
這是立法的直接觸發點,也是中文報導幾乎一律略過的一環。日本民法修正自2022年4月1日起把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在舊制下,18、19歲者簽下的契約可依「未成年者取消権」單方撤銷,這實際上是產業與倡議團體都默認的一道安全閥。新制上路後這道閥門消失,18、19歲者一旦簽約即受完全拘束。倡議團體主張若不立法,這個年齡層將立即暴露於風險中;2022年3月23日ぱっぷす在國會舉行緊急集會,3月28日立憲民主黨籍參議員在國會質詢中向首相提出此問題。
2022年4月6日自民黨相關議員聯盟開始聽取意見,4月13日自民黨與公明黨成立聯合專案小組,4月26日六個朝野政黨同意在第208屆國會會期內完成立法,5月13日超黨派起草小組達成條文共識。5月25日眾議院內閣委員會、5月27日眾議院全院會、6月14日參議院委員會皆一致通過,6月15日參議院全院會通過而成立,僅一名議員反對。6月22日公布,6月23日施行。從專案小組成立到施行只有約七十天——這個速度後來成為批評者的主要著力點:業界團體(製作公司、經紀公司、審查團體)主張自己在立法過程中未被實質聽取意見。
法律成立後、施行前,日本媒體即大量報導拍攝中止的案例,原因是已排定的檔期無法滿足新的期間要求。經業界團體審查的作品數在施行前後下降約兩成——2022年6月為1,449部,同年11月為1,170部(此為日本業界統計的媒體引述,非政府數據)。2022年12月6日,日本警方以未向三名女性出演者交付契約書為由,逮捕一名於FC2平台發布作品的製作者,為本法第一起適用案例。業界一側也開始出現「工數增為四到五倍」「已投入數百萬至逾千萬日圓的製作費因一次解約而報銷」的具體陳述。
附則第4條原文為:「この法律の規定については、この法律の施行後二年以内に、この法律の施行状況等を勘案し、検討が加えられ、その結果に基づいて必要な措置が講ぜられるものとする。」——期限即2024年6月。日本維新之會早在2022年11月17日即提出修正案;2024年6月14日,維新之會、國民民主黨與教育無償化を実現する会共同向眾議院提出修正案,內容為在一定條件下放寬出演契約規制(草案資料中出現「特定出演契約」的新類型構想,即對已建立信賴關係者、且有出演者書面承諾時適用特例),並課予政府就出演契約與作品公表實態進行調查的義務。2024年3月日本政府在答詢中表示尚未展開正式檢討。2024年3月31日AV人権倫理機構結束活動,作品販售停止申請制度由適正映像事業者連合会(前身為知的財産振興協会)承接。2026年4月24日,出演者團體在國會議員會館舉辦勉強會,討論「1個月・4個月規則問題」與「代役不在問題」;與會的維新之會眾議員足立康史在會中表示修法「見込みはほぼない」(幾乎沒有指望)。截至本頁研究日(2026年8月),政府層級的公開檢討仍未見啟動。
把「演出者的處境」拆成幾個具體問題,分別看日本、台灣、香港現行法怎麼回應。這是本頁對華語圈讀者的核心用途。
2022年6月23日起,出演契約有一套獨立於內容審查之外的法定程序。以下為AV新法所建立的機制。
沒有任何規範出演契約的法律。現行制度處理的是散布行為與接觸年齡,以及未經同意的性影像犯罪。
兩套並行且互不重疊的制度,加上2021年新增的私密影像罪行。同樣不觸及演出者的契約。
這一頁的價值完全建立在準確度上,因此本站把查證的邊界寫出來。以下第一組是研究過程中確實無法對照到法條原文或第一手來源的項目——本站不猜,也不用「應該是」把它們寫進正文。第二組是中文語境中反覆出現、但與條文不符的說法,逐條更正。所有條文引用以法務省日本法令外国語訳データベースシステム所載日文原文為準;官方摘要則以內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網站為準。
內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的參考圖列出三段: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22日締結者為公表後2年;2024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締結者為公表後1年或2026年12月22日之較晚者;2025年6月23日以後締結者為公表後1年。本站核對到附則第3條原文中「二年経過日までの間」與「同項中『一年』とあるのは『二年』とする」的部分,但未核對到產生2026年12月22日這個日期的完整條文。以施行日2022年6月23日起算四年六個月會落在2026年12月23日,與官方參考圖相差一日。差異可能來自期間計算的起算規則,本站無法確認,因此正文中不使用這個具體日期。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結構性摘要記載本法自公布日翌日施行,但第五章罰則自公布後二十日施行。本站未核對到附則第1條的原文,因此正文中僅記載本法整體施行日為2022年6月23日,並註明罰則章依附則另有施行日。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本站核對到第11條原文的前段(制作公表者違反第5條第1項或第6條時出演者得撤銷意思表示),但未核對到期間規定的原文。英譯資料庫的結構性摘要記載為「自得追認時起五年」,第5條說明書面的法定記載事項中亦提及撤銷權於五年後消滅。本站以「五年」為可能值但不寫成肯定敘述。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摘要記載:出演者提出請求、業者向發信人照會並徵求同意後,發信人於二日內未表示異議者,業者就阻斷傳送不負賠償責任。本站未核對到原文,亦無法確認該二日為曆日或工作日。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境外製作公司與境外平台是否、以及在什麼條件下受本法拘束,是華語圈讀者最直接的疑問之一。本站在條文中未找到明文的域外適用規定,也未找到日本政府就此發布的正式見解。這屬於準據法與國際私法的問題,本站不作推論。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2024年6月14日由維新之會、國民民主黨與教育無償化を実現する会向眾議院提出,內容包括放寬條件與課予政府實態調查義務。本站未能確認其是否曾付委、審議或因會期屆滿而失效。2026年4月與會議員的公開發言顯示修法未成立,但這是間接證據,不等於本站確認了議案的處理結果。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作品數下降約兩成」「工數增為四到五倍」「新人與中堅收入銳減」等陳述,來源為日本媒體引述業界統計與當事人陳述,非政府調查。2024年的修正草案正是要求政府進行實態調查——這意味著到目前為止,關於這部法對產業實際影響的爭論,各方都沒有政府層級的數據可用。
尚無已確認的官方帳號。我們只列出已在具公信力頁面上查證過的帳號——在這個產業裡,用猜的帳號多半屬於冒充者。
方向顛倒。1個月是契約書與說明書面交付後到開拍之間的等待期(第7條第1項),4個月是全部拍攝結束後到公表之間的等待期(第9條)。這是中文報導最常見的錯誤。
2年是經過措施,不是常態。附則第3條把施行後最初一段期間內締結之契約的解除期間由1年延長為2年;依內閣府的參考圖,2025年6月23日以後締結的契約適用的是公表後1年。條文本文(第13條第1項)規定的期間是1年。
第15條第1項的差止請求權,對象是進行或可能進行製作公表之人,並要求制作公表者提供流通業者資訊並協力。它不是對境外未授權網站的刪除請求權,實效止於日本法權所及的範圍。對已在境外重製流通的檔案,這部法沒有提供有效工具。
本法完全不涉及內容審查。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仍然由刑法第175條與業界自主審查處理。AV新法規範的是契約程序與出演者的退出權,第3條並明定本法不排除民法第90條、賣春防止法與刑法上的無效或違法評價。
第13條的解除權明文不問性別與年齡。第2條對「出演者」的定義亦無性別限制,男優同受規範保護。日本政府公開說明中亦以「性別・年齢を問わず」表述。
AV新法是議員立法,由超黨派議員起草並提出,六個朝野政黨參與協商,兩院近乎全院一致通過。這一點與後來的爭議直接相關:正因為是議員立法且審議期極短,業界主張自己未被實質聽取。
該機構已於2024年3月31日結束活動。作品販售停止申請制度由適正映像事業者連合会(前身為知的財産振興協会)承接。仍指向舊機構的中文說明已經過時。
這部法在日本不是一個「好人vs壞人」的故事。反對它的人分成立場完全相反的兩群,而且兩群都提出了具體的、可以檢驗的主張。以下把各方說法連同主張者身分一併列出,並把台灣與香港的法制位置放在旁邊——因為對華語圈讀者而言,真正有用的資訊不是日本有什麼,而是日本有的東西在自己這邊有沒有對應物。
契約與說明書面交付後須滿1個月才能開拍,意味著開拍前一個月內契約內容不能變更;出演者若在此期間生病或受傷,既無法延期也無法換人,業界稱之為「代役不在問題」,2026年4月的國會勉強會將其列為兩大待解問題之一。製作端另提出對應工數增為四至五倍、單次解約可能讓數百萬至逾千萬日圓製作費報銷。連帶的主張是機會集中:行政成本與不確定性上升後,發案方傾向把有限檔期投給票房確定的少數人,新人與中堅工作量下降;經業界團體審查的作品數在施行前後下降約兩成(2022年6月1,449部→同年11月1,170部)。這個數字需謹慎解讀——作品數下降不等於收入分配惡化,因果關係需要政府層級的實態調查才能確認。
這是律師與評論者提出的結構性批評,主張規制推高了合法製作的成本,卻對不受規範者無效,因而把工作推向法律照不到的地方:個人拍攝、同人作品、未經許可的直播、以及海外性工作。弁護士JPニュース於2025年12月刊出的律師訪談即以此為主軸。這個論點的弱點在於同樣缺乏實證數據支撐——它與「規制有效保護了出演者」的主張,目前都停留在各自的觀察與推論上。
這是方向完全相反的批評,來自主張廢除AV產業的婦運團體。Colabo代表仁藤夢乃在2022年5月24日主張,這部法是「以AV業界與購買者的視角制定的」,等於承認以金錢換取性行為的契約有效。2022年5月22日ぱっぷす等團體在新宿舉行緊急抗議,要求的不是「救濟」制度,而是直接禁止以性行為為標的的契約。這一派在法案通過後亦批評法律未釐清有償性行為契約的效力問題。把這一側的意見一併記錄,是因為只呈現業界批評會讓讀者誤以為爭議只有一個方向。
這一點在日本幾乎沒有爭議,包括支持立法者也承認。從專案小組成立到施行約七十天,製作公司、經紀公司與審查團體主張自己未被納入聽證。2026年4月的勉強會上,維新之會眾議員足立康史公開表示自己是在法律施行後才得知當事者未被諮詢。導演二村ヒトシ於2024年發起「AV産業の適正化を考える会」並推動連署,主張法律應予修正;該會與部分出演者亦以憲法第22條職業選擇自由為據質疑法律的正當性。
附則第4條要求施行後兩年內檢討,期限為2024年6月。政府在2024年3月的答詢中表示尚未展開;至2025年12月,執業律師受訪時仍表示未見公開的意見徵集或聽證。2022年11月與2024年6月各有一次修正案提出(後者由維新之會、國民民主黨與教育無償化を実現する会共同提出),本站未能確認其最終審議結果。2026年4月,與會議員直言修法「幾乎沒有指望」,理由是國會內部分裂為主張放寬、主張加嚴與迴避議題三方。
台灣沒有任何規範成人影像出演契約的法律。境內的製作與散布受刑法第235條規範——散布、播送、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公然陳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司法院釋字第617號(2006年10月26日)宣告該條合憲,並把猥褻物分為兩類: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而欠缺藝術、醫學、教育價值者,絕對禁止;其餘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者,須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如包裝、標示)方得散布。另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4條授權訂定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把符合特定情形者列為限制級,未滿18歲之人不得閱聽,並要求專區、專櫃或外加封套陳列。這兩套制度處理的都是「誰可以看到什麼」,對演出者簽了什麼契約、能不能反悔,一字未提。
2023年2月8日公布施行的修法(俗稱性影像四法)在刑法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包括第319條之1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散布者5年以下並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第319條之3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罪(依影像來源分三級刑度,合意拍攝者最重5年、偷拍者6月以上5年以下、以強暴脅迫拍攝者1年以上7年以下),以及第319條之4的不實性影像(深偽)罪。這是台灣現行法中最接近日本AV新法問題意識的一組規定,但兩者的座標不同:台灣處理的是「未經同意」的犯罪,日本AV新法處理的是「經過同意」之後的反悔權。日本那部法真正特別的地方,正是它規範的是雙方都同意的契約。
香港有兩套彼此分工的制度,中文寫作經常把它們混為一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由淫褻物品審裁處把物品評為三類:第I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II類(不雅,僅可向18歲以上人士發布並須密封及附加法定警告字句)、第III類(淫褻,禁止發布)。《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另訂電影分級I/IIA/IIB/III,第III級限18歲或以上人士觀看,且第390章不適用於受第392章規管的電影。因此華語圈慣稱的「三級片」指的是第392章的電影第III級,不是第390章的第III類——後者是禁止發布的等級,兩者意思幾乎相反。與台灣一樣,這兩套條例都不規範演出者的契約。香港2021年10月8日生效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新增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以及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等四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並可就影像作出處置令——同樣屬於「未經同意」的軌道。
對已經發行的舊作品,AV新法的任意解除權原則上不溯及施行前締結的契約,實際的救濟管道仍然是業界自律的「作品販売等停止申請」制度。該制度自2018年2月由AV人権倫理機構營運;該機構於2024年3月31日結束活動後,制度由適正映像事業者連合会(前身為知的財産振興協会)承接,申請電子化且不收費。這是一個實務上很重要、但中文資料幾乎完全沒有更新的變動:仍在流傳的舊版說明會把讀者指向一個已經停止運作的機構。
本站的編審流程中有一關叫「同意權與尊嚴查核」,要求行文將演出者描述為專業工作者,並且不引用、不連結任何未經同意的素材。那一關在多數頁面上只是行文規範,在這一頁則有具體的法律版本可以對照。中文版其他相關頁面:日本作品的演員名單見《日本AV女優名單》(/AV女優排行榜/),香港受電檢分級規範的影星見《香港三級片女星排行榜》(/香港三級片女星排行榜/),台灣本地的演出者見《台灣女優》(/台灣女優/),引退相關的職涯資料見《引退女優》(/引退女優/)。本頁不連結任何情色平台,理由與香港第390章的分類判斷直接相關。
1個月在前。契約書與說明書面兩者中較晚交付的那一天起算,滿1個月之後才能開拍(第7條第1項)。所有拍攝結束之日起算,滿4個月之後才能公表(第9條)。也就是說,一部作品從簽約到上架,法定的最短時間是1個月加上拍攝期再加上4個月。這也是2022年之後日本作品從殺青到發行的間隔結構性拉長的原因。
可以,而且不需要理由。第13條第1項的任意解除權規定出演者得任意地、以書面或電磁紀錄撤回要約或解除契約,不問性別與年齡,通知發出時即生效力,制作公表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限制此權利的特約無效。期間是作品公表後1年;依附則第3條的經過措施,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22日締結的契約為2年。就解除權為不實告知或以脅迫使人困惑者,最重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第20條),法人最高1億日圓(第22條)。
男優適用。第2條對「出演者」的定義沒有性別限制,第13條更明文不問性別與年齡,日本政府的公開說明也以「性別・年齢を問わず」表述。外國籍出演者的部分,若契約是與日本的制作公表者締結、適用日本法,則沒有理由排除;但涉及境外製作公司或境外平台時的域外效力,本站在條文中未找到明文規定,也未找到日本政府的正式見解,因此不作推論——這屬於準據法問題,個案應諮詢日本律師。
這是立法的直接觸發點。日本民法修正自2022年4月1日起把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18、19歲者因此失去「未成年者取消権」——在舊制下,這個年齡層簽下的契約可以單方撤銷。這道安全閥消失後,倡議團體主張必須立即立法補上,2022年3月下旬起議題進入國會,六個政黨在4月26日同意於當屆會期完成立法,6月15日成立。從專案小組成立到施行只有約七十天,這個速度後來成為批評的主要著力點。
任意解除權原則上不適用於施行前締結的契約,因此舊作品的實際管道仍是業界自律制度。「作品販売等停止申請」自2018年2月起由AV人権倫理機構營運;該機構已於2024年3月31日結束活動,制度改由適正映像事業者連合会(前身為知的財産振興協会)承接,申請電子化且不收費。另外,第15條第1項的差止請求權在契約自始不存在、或契約經撤銷解除的情形仍可主張。本頁不是法律意見,具體個案請洽日本執業律師或日本的性暴力被害支援窗口。
兩個立場完全相反的陣營同時在反對。業界與部分現役出演者提出三點:排程剛性(開拍前一個月契約不能變更,生病受傷既不能延期也不能換人,業界稱為「代役不在問題」)、機會分配惡化(行政成本上升後檔期集中給少數人,經業界審查的作品數在施行前後下降約兩成)、以及「地下化」(合法製作成本上升而不受規範者不受影響,工作被推向個人拍攝、同人作品與海外)。另一邊是主張廢除AV產業的婦運團體:Colabo代表仁藤夢乃在2022年5月24日主張這部法是以業界與購買者的視角制定的,等於承認以金錢換取性行為的契約有效;ぱっぷす等團體在同年5月22日於新宿抗議,要求直接禁止以性行為為標的的契約而非建立「救濟」制度。只呈現其中一方,會讓讀者誤以為爭議只有一個方向。
沒有公開啟動。附則第4條要求政府在施行後兩年內檢討並採取必要措施,期限是2024年6月。日本政府在2024年3月的答詢中表示尚未展開;至2025年12月,受訪律師仍表示未見公開的意見徵集或聽證程序。2022年11月與2024年6月各有一次由在野黨提出的修正案,本站無法確認其最終審議結果。2026年4月24日出演者團體在國會議員會館舉辦勉強會,與會的維新之會眾議員足立康史當場表示修法「幾乎沒有指望」。截至2026年8月,本法自2022年施行以來條文未見修正。
沒有規範出演契約的法律。台灣境內的散布行為受刑法第235條規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釋字第617號於2006年宣告該條合憲並區分兩類猥褻物;接觸年齡則由依兒少法第44條授權訂定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以限制級處理,未滿18歲不得閱聽。最接近日本AV新法問題意識的是2023年2月的性影像四法,在刑法增訂第319條之1至之6,處理未經同意攝錄、散布性影像與不實性影像。但兩者的座標不同:台灣管的是「未經同意」的犯罪,日本AV新法管的是雙方都同意之後的反悔權。
不是,而且意思幾乎相反。《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把電影分為I、IIA、IIB、III級,第III級限18歲或以上人士觀看——這才是華語圈慣稱的「三級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另把物品評為第I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II類(不雅,限18歲以上並須密封加警告字句)、第III類(淫褻,禁止發布)。第390章不適用於受第392章規管的電影。兩套制度都不規範演出者的契約。香港2021年10月8日生效的刑事罪行條例修訂新增窺淫等四項罪行,最高監禁五年,屬於「未經同意」的軌道。
不可以。本頁是資訊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諮詢。條文引用以法務省日本法令外国語訳データベースシステム所載日文原文為準,官方說明以內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為準,但條文的適用永遠取決於個案事實。本站已在「查證到哪裡為止」一節列出所有無法核對到原文的細節。若您本人涉及日本的出演契約,請洽日本執業律師或日本的性暴力被害者支援窗口;台灣讀者可洽衛福部保護服務相關窗口,香港讀者可洽相關支援機構。


John Holmes · Rocco Steele · Cade Maddox




Kirara Asuka · Hitomi Tanaka · Kimiko Matsuzaka



Debi Diamond · Brittany Andrews · Houston



Tommy Gunn · Kaylani Lei · Bob Chinn





Alexis Texas · April Flores · Remy LaCroix
由六個加權面向組成的百分制綜合分數。其中四項直接依演員紀錄計算——獎項檔案、作品數、片商廣度、生涯時間軸——由程式執行,因此同樣的資料永遠得出同樣的排名。另外兩項部分仰賴編輯判斷;當某項分數是人工設定而非計算得出時,該檔案會明確說明並給出理由。這裡的每一項內容,都可以對照各檔案所列的資料來源查核。
Scores are normalised within each article's own field rather than against an absolute ideal. That matters because award ecosystems are not comparable: a Japanese performer is scored against FANZA, AV Open and Sky PerfecTV results, an American one against AVN, XBIZ and XRCO. Ranking them on one absolute scale would be meaningless. A 74 is not a bad score - it is a placement inside a field of people who are already exceptional.
這部法律最容易被中文報導寫錯的地方,是三個時間點的方向。契約與說明書面交付後要等滿1個月才能開拍;所有拍攝結束後要等滿4個月才能公開;作品公開之後,出演者在1年內可以無條件、不附理由地解除契約。三個期間各自對應一個立法假設:開拍前的1個月是「反悔期」,公開前的4個月是「第二次反悔期」,公開後的1年是「事後救濟期」。日本國會在制定時另外加了一段經過措施,把施行後最初兩年內締結之契約的解除期間從1年拉長為2年——那是暫時性規定,不是常態,中文網路上把它當成現行制度的敘述相當普遍。
這部法在日本從一開始就受到兩個方向的批評,而且兩邊都不是邊緣意見。一邊是現役出演者、製作端與業界團體,主張1個月與4個月的規則在實務上使排程失去彈性、讓新人與中堅工作機會銳減,並把工作推向不受規範的個人拍攝與海外;另一邊是主張廢除AV產業的婦運團體,主張這部法反而等於承認以金錢換取性行為的契約有效。法律附則第4條要求政府在施行後兩年內檢討;截至2026年8月,該檢討仍未見公開啟動。以下逐條說明條文內容,標明哪些是核對過條文原文的、哪些只有官方摘要,並對照台灣與香港的法制位置。本頁為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個案請洽日本執業律師。
發布本頁前請確認: 本頁沒有排名,因為它解析的是一部法律而不是一群人。這是刻意的結構決定:把具名演出者放進一篇談「出演被害」的法律頁面,會在讀者心中把該人與被害事實連結起來,而本站沒有任何來源可以支持那個暗示。文中具名的只有三類人——法案起草與審議過程中的國會議員、公開署名發起修法連署的業界人士,以及公開接受媒體訪問的法律實務工作者,這三類人都是自己把姓名放進公共紀錄的。條文引用以法務省日本法令外国語訳データベースシステム所載的日文原文為準;只有官方摘要而未核對到原文的細節,在正文中逐處標明;完全無法確認的項目(附則第3條經過措施第二段的日期計算、罰則章施行日、第11條撤銷權期間、第16條的二日期間、本法的域外效力、2024年修正案的最終審議結果)集中列在「查證到哪裡為止」一節,本站不以推測填補。關於本法對產業實際影響的各項數字——作品數下降約兩成、工數增為四到五倍、新人收入銳減——來源為日本媒體引述的業界統計與當事人陳述,不是政府調查;2024年的修正草案正是要求政府進行實態調查,而該調查至本頁研究日仍未進行,這意味著爭論的雙方目前都沒有政府層級的數據可用,本頁因此不對「這部法是否有效」下結論。本頁為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日本現行法的適用取決於個案事實,涉及具體案件請洽日本執業律師或日本的性暴力被害者支援窗口。
獎項、提名,以及名人堂資格。
由程式依每位演員紀錄中的獎項陣列計算得出。名人堂入選是單一指標中權重最高者,其次是年度最佳演員頭銜,再來是分項獎,然後是其他競賽類獎項,提名的權重最低,約為前者的四分之一。終身成就榮譽計為普通得獎,而非年度最佳演員頭銜,因為名人堂入選本身已涵蓋整體生涯的肯定;重複計算兩者,曾在本站舊版全時期排行榜中造成明顯失真。
獎項是這個產業唯一經得起獨立查核的品質訊號。獎項由同業與媒體投票產生,其檔案公開可查,也是讀者不必只憑本站一面之詞、就能自行核實的唯一輸入項。
作品數量、合作片商的廣度,以及定義該類型的代表作。
由程式依已記錄在案的作品數與合作過的不同片商數量計算得出。產量以對數方式設定上限,讓廣度勝過單純的數量:一位演員若在十四家片商累積兩百部作品,分數會高於在單一片商累積九百部作品的演員,因為十四個獨立買家的一致認可,是比單一買家反覆採用更有力的訊號。
這項面向區分出「長期、持續受市場需求的生涯」與「短暫、高曝光的瞬間」。片商廣度是防操縱的機制:單一片商可以捧紅任何一位演員,但十四家片商同時如此判斷,才是真正的訊號。
有資料時採用與演員本名相關的搜尋熱度,沒有資料時則採編輯部估算。
這是本模型中最弱的一項面向,本站選擇誠實說明,而不是加以美化。凡演員本名有可測量的搜尋熱度,即直接採用該數據;目前這僅涵蓋本站已評分演員中的少數。其餘演員的分數,則以其本身計算出的檔案為起點,再由編輯部調整,每一筆這樣設定的數值,在發布前都會被標記待審。任何一份「觀眾需求」分數是人工設定而非測量得出的檔案,都會附上說明。
一份無視觀眾實際觀看內容的「最佳」名單,只是披著人氣榜外衣的評論家名單。本站將需求獨立測量,讓讀者能看出某位演員是備受肯定卻小眾,還是極受歡迎卻獎項不足——但本站不會假裝擁有自己並不具備的精確度。
表演品質、戲路廣度與鏡頭魅力。屬於編輯判斷。
公開紀錄中沒有可計算的替代指標,因此這項由編輯部依演技類獎項紀錄、有紀錄可查的導演讚譽,以及演員參演製作類型的廣度做出判斷。正因如此,這項面向的權重被刻意設上限,並在每份檔案上獨立列出,而非無形地併入總分。
本站寧可清楚標示一個上限15%的判斷,也不願用一個刻意設計得像客觀指標的數字,掩飾主觀品味。
活躍年數、產出穩定度,以及成功的復出經歷。
由程式依有紀錄可查的出道年份至最近一次經查證的作品計算,並依空窗期調整。一位曾離開產業、後以獎項等級作品復出的演員,分數會高於年資相同、卻不曾中斷的演員,因為成功復出比單純延續更困難。已引退的演員,計算至其有紀錄的引退時間點為止,而非計算至今日。
這項類別依定義本身即獎勵長期生涯——足以代表這個類別的演員,通常已從業十五年以上。資歷與穩定度這項面向,是把這一點明白呈現出來,而不是悄悄內含在其他數字裡。
主流曝光度、事業經營、執導經歷,以及倡議行動。
由程式依有紀錄可查的主流作品數與商業事業件數先行估算,再經人工審核。這項替代指標對現代生涯運作得還算合理,但對歷史悠久的生涯則明顯失準;因此對職業生涯早於本模型可讀取的獎項與媒體紀錄的演員,這項數值改為人工設定,並在檔案上逐一揭露。
有些演員改變的不只是這份工作做得多好,而是這份工作本身的定義。Nina Hartley的性教育工作,以及Lisa Ann跨足體育轉播的經歷,都是只計算場次的排行榜會完全遺漏的生涯事實。
我們收錄該類別中所有擁有經查證專業作品紀錄、且具備可查核公開紀錄的演員。每篇文章都會說明審視過多少個名字,以及剔除了多少個。
針對每一位演員,我們彙整獎項機構檔案、作品資料庫、百科條目,以及經查證的官方帳號。任何無法溯源的資訊,一律標記為未查證並排除於計分之外,而非用猜測填補。彙整型網站與AI生成的傳記網站則一律排除在來源之外——這類網站互相抄錄彼此的錯誤,也是這個產業流通的獎項資料有這麼多是錯的主因之一。
業界認可度、作品量與資歷與穩定度,均由程式依彙整的紀錄計算,並在該篇文章的範圍內正規化。這些數字沒有任何一項是由人設定的。
演技與鏡頭魅力是一項編輯評分。觀眾需求有資料時採用與本名相關的搜尋量,沒有資料時採編輯部估算。影響力與跨界則先由程式依有紀錄的跨界與商業活動估算,再經人工審核。
各面向的權重依文章個別設定並公開刊登於頁面上,因為每個類別提出的問題不同,該計入的東西也不同。編輯部隨後會檢視排序是否違反常識——最常見的情況,是生涯早於整套獎項紀錄存在之前的演員。
當第五步改動了某項分數,受影響的檔案會附上說明,指出哪些面向被調整、原因為何。當某項面向的數值是人工設定而非測量得出,建置流程會回報這項資訊。我們公開更正紀錄,而不是悄悄修改。
事實性更正於查證完成後48小時內完成,並於文章末尾記錄日期與說明。評分模型本身的變更,也以相同方式記錄——當本站發現終身成就榮譽曾被計為年度最佳演員頭銜時,本站公開了這項修正,以及由此導致的排名變動,而不是悄悄重新執行建置。 更新頻率: 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完整複查;獎項相關面向於每場重大頒獎典禮結束後14天內更新。 下次完整查核: 2027-02-20.
首版。中文版locale-only文章,無英文母版。本頁在中文版取代英文版的 youngest-pornstar——後者以美國18 U.S.C. 2257與Traci Lords事件為框架,對台港讀者而言是一堂美國公民課。
條文以法務省「日本法令外国語訳データベースシステム」所載日文原文為主要依據。核對到原文的條文:第7條第1項、第8條、第9條、第11條前段、第13條第1項、第15條第1項、第20條、第21條、第22條、附則第3條前段、附則第4條。
僅有官方摘要(內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而未核對到條文原文者,於正文中逐處標明:第4條契約書法定記載事項、第5條說明義務範圍、第10條無效條款、第16條電信役務提供者特例、附則第1條罰則章施行日、附則第3條經過措施第二段。
不寫出2026年12月22日這個日期。內閣府參考圖記為該日,但以施行日起算四年六個月會落在2026年12月23日,相差一日;未核對到產生該日期的條文原文,因此正文改以定性描述處理,差異寫入下方查證邊界段落。
不具名任何現役或已引退的演出者。日文維基百科與日本媒體有具名記載,但在一篇談「出演被害」的法律頁面上具名個人,會建立本站沒有來源可以支持、且對當事人有實質傷害的暗示。文中具名者僅限國會議員、公開發起連署的業界人士與公開受訪的法律實務工作者。
更正中文網路七項常見誤述,最重要的三項為:1個月與4個月方向顛倒、把2年經過措施當成常態、把第15條差止請求權說成全網刪除請求權。另更正華語圈長期把「三級片」歸入香港第390章第III類的說法——該類為禁止發布,與電影第III級意思相反。
無排名、無加權評分。本頁是法規解析,沒有可評分的對象;三地法制對照以清單形式呈現。
以草稿狀態出稿:本頁涉及現行有效法律的解釋,發布前應再經一次條文核對。
每一個日期、獎項與作品歸屬,發布前都至少對照兩份獨立來源查證。
行文須將演員描述為專業工作者。不引用、不連結任何外洩、未經同意或未經查證的私人素材。
所有收錄演員均為有公開職業紀錄的成年人。頁面依 18 U.S.C. 2257 標示相關聲明。
全文以台灣標準繁體中文書寫,用詞對照 docs/ZH-WRITING-BRIEF.md §2 詞彙表。這道關卡是中文版特有的:一份讀起來像機器翻譯的頁面,不會被任何下游品管流程攔下來,因為它讀起來很流暢。
利益揭露。 Pornstar Ranked 由讀者支持,編輯獨立運作。我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排名付費置入,任何演員、片商或平台都無法購買、影響或移除榜上的位置。若內文連向付費平台,該連結可能帶有聯盟追蹤參數——但這絕不影響名次或分數。